近日,市审计局对市地税局2007年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地税局认真执行《税收征管法》等税收政策,科学组织税收征管,一是细化税收监控, 认真组织所得税汇算清缴和房地产企业税收征管工作;二是积极落实税收新政策, 扎实开展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三是大力组织实施土地增值税清算;四是强化税收稽查力度,采取“阳光稽查”,使税收收入实现了稳定增长。
审计结果显示,2007年,全年市地税局共组织收入39.35亿元,比上年增加6.19亿元,增长18.7%。其中:地方税收入23.66亿元,比上年增加2.88亿元,增长13.8%;基金(费)收入15.69亿元,比上年增加3.31万元,增长26.8%。全面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税收任务,为我市各项事业发展和社会稳定,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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