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站工作室出品
您的位置:天津房地产评估-天津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正洁税联税务师事务所-27213528 > 首页>>政策法规>>新闻内容
栏目最新
·海口海甸溪北岸旧城改造焦点
·期房评估赛落幕 彼岸城评估报
·买房各阶段的退房手续
·河北房企土地增值税清算办法
·南京中华路26号项目拆迁公告
·安宁房价有涨的空间,预计多层
·关于当前国内房价走势的分析
·审计结果显示:市地税局税收
·曾都区支持民营经济投资政策
·宣汉地税局六条措施应对汶川
海口海甸溪北岸旧城改造焦点问题解答

   房子拆了如何安置我们?安置房建好前我们住哪里?我家附近的百年老庙拆不拆?拆迁是城市改造中最难啃的骨头,因为涉及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针对被拆迁人关注的焦点问题,有关负责人7月15日进行了一一解答。

    一问:被拆迁居民如何安置回迁?

    在旧城改造中,居民最关注的莫过于安置回迁问题。据了解,海口市海甸溪北岸旧城改造采取拆迁和安置同步进行。

    根据现场调查,海甸溪北岸改造预计需要安置房约8200套,总建筑面积约78万m2。安置房分为就近安置房和区内安置房两部分,用地面积约359亩,总建筑面积约78万平方米,提供安置房约8167套。就近安置房建设项目已于2008年3月开工,计划2009年10月交房。四个安置小区提供安置房约1006套、建筑面积约9.4万平方米,主要分布于环岛路东部沿线。据了解,就近安置房建设项目中,吉安花园已完成桩基工程施工,现正在进行土方工程施工,完成投资额342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1%;和安花园已完成桩基工程施工,完成投资额1572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2%;祥安大厦已完成四层主体结构施工,完成投资额137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9%;财银小区A、B栋已完成外墙装修,C栋已完成三层主体结构,完成投资额2233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9%。

    为了保证改造工程顺利进行,政府部门制定了多项安置政策。如被拆迁人可享受经济适用房指导价优惠购房。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按市场评估价进行评估确定,被拆迁人选择实物补偿的,拆迁人结合安置房的户型、面积,按规定的面积标准提供安置房,安置房价格在规定的面积标准内参照经济适用房价格购买。据悉,海口市物价局公布的海甸溪北岸2008年度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格为2371元每平方米,远低于目前同地区同类商品房市场平均价格。

    此外,海甸溪北岸的一个特点是合法商业用房较多,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合法商业用房被拆迁人的经营条件,被拆迁房屋属于具有合法手续的商业用房(土地、房屋权属性质是商业的),被拆迁人可优先在安置区域内购置新建商业用房。

    二问: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咋定?

    据了解,拆迁补偿金额也是居民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改造中严格依照建设部有关规定,由美兰区人民政府组织海甸溪北岸居民代表,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推选出拆迁评估机构,由推选的拆迁评估机构根据国家房地产估价技术规范,结合海甸溪北岸改造区域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和建筑面积、即时市场行情等因素,按程序依法对海甸溪北岸的土地、房屋及附属物进行评估确定拆迁补偿金额。

    三问:安置房建好前居民住哪里?

    据了解,即将面临动迁的2000多户居民将主要通过2种方式来进行临时过渡。对于居民临时过渡安置,政府一方面按15元每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临时过渡补助,鼓励被拆迁户选择自行过渡;另一方面准备一定数量的过渡安置房,帮助无法自行解决过渡的被拆迁户解决临时过渡问题。

    四问:如何满足被拆迁户就地安置?

    妥善安置被拆迁户、为被拆迁户提供优美的生活环境是旧城区改造的目的和要求。在实施旧城区改造中,省外大多数城市均采取异地安置,但在海甸溪北岸旧城区改造中,政府充分考虑百姓诉求,切实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决定实行就地或就近安置,体现了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和谐拆迁”的理念。

    为确保安置房建设顺利进行,一是安排了充足的建设资金,用于海甸溪北岸旧城改造的拆迁补偿和安置房建设;二是采取拆、建同时进行的方式;三是市政府指定的海口市城建集团所属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代建单位进行建设。目前,政府已在区内规划建设九个安置小区,用地面积约304亩,提供安置房约7161套、建筑面积约68.4万平方米, 分布于沿江二路沿线。东区和西区安置房计划2008年10月开工,2010年4月交房;中区安置房计划2009年1月开工,2010年7月交房。目前区内安置房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界址放桩、方案设计等。其他开工前各项手续将与安置区的拆除清理工作同步进行,一旦拆完立即进场施工。

    五问:住房困难户有何优惠政策?

    据介绍,此次改造中将对住房困难户、特困户予以照顾倾斜。被拆迁现状房屋及附属物的房地产评估价、补助和奖励总额(不含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低于45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价值的,按45平方米提供安置房,不结算差价。被拆迁人属于特困户、低保户和《海口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其现状房屋及附属物的房地产评估价、补助和奖励总额(不含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低于6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价值的,拆迁人根据安置房实际户型面积提供60平方米以内的安置房,不结算差价。

 


责任编辑: 整理时间:2008-8-29 10:34:04
与“海口海甸溪北岸旧城改造焦点问题解答 ”相关的文章
·海口海甸溪北岸旧城改造焦点问题解答
·期房评估赛落幕 彼岸城评估报告本周出炉
·买房各阶段的退房手续
·河北房企土地增值税清算办法出台 征求意见
·南京中华路26号项目拆迁公告
·安宁房价有涨的空间,预计多层住宅超3千
·关于当前国内房价走势的分析:房价仍呈上涨趋势
·审计结果显示:市地税局税收征管质量良好
·曾都区支持民营经济投资政策
·宣汉地税局六条措施应对汶川特大地震
Copyright @ 1996-2006
天津房地产评估-天津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正洁税联税务师事务所-27213528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