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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各级地税机关积极研究政策增收。认真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税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土地增值税清算和建筑业税收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加强总分机构税收管理。认真贯彻新出台的税收政策,抓好新旧税收政策的转换,科学合理确定所得税征收方式,增加税收收入。按照“清查欠税底数,抓好欠税入库,纳入会计核算,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建立收缴机制”的办法,从今年起用三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清缴欠税。今年各县(区)局将对所管辖的35%的纳税企业欠税情况进行清缴,及时组织税款入库。积极探索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联动机制,通过税收分析确定纳税评估对象,对纳税评估有问题不配合的纳税户转入稽查环节,加大稽查力度,促进纳税人主动交税,和谐征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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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整理时间:2008-9-10 14:1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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