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问:如何满足房地产评估被拆迁户就地安置?
妥善安置被拆迁户、为被拆迁户提供优美的生活环境是旧城区改造的目的和要求。在实施旧城区改造中,省外大多数城市均采取异地安置,但在海甸溪北岸旧城区改造中,政府充分考虑百姓诉求,切实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决定实行就地或就近安置,体现了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和谐拆迁”的理念。
为确保安置房建设顺利进行,一是安排了充足的建设资金,用于海甸溪北岸旧城改造的拆迁补偿和安置房建设;二是采取拆、建同时进行的方式;三是市政府指定的海口市城建集团所属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代建单位进行建设。目前,政府已在区内规划建设九个安置小区,用地面积约304亩,提供安置房约7161套、建筑面积约68.4万平方米, 分布于沿江二路沿线。东区和西区安置房计划2008年10月开工,2010年4月交房;中区安置房计划2009年1月开工,2010年7月交房。目前区内安置房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界址放桩、方案设计等。其他开工前各项手续将与安置区的拆除清理工作同步进行,一旦拆完立即进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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